問
女
我今年大學剛畢業,找了一個男朋友和我已經談了三年了。平時我們感情特別好。也沒有什么矛盾。可是最近我們在談彩禮。因為談彩禮的事情,鬧了很多矛盾。我們家那邊的彩禮是24萬什么都不陪。人家這邊的彩禮是十三四萬什么都不陪,或者給15萬到20萬之間,如果你放家庭條件好一點的話,可以配個車。但是媒人現在去我們家里談彩禮,我們家要20萬陪個10萬的車,相當于彩禮10萬元。車按道理說是女方的彩禮錢,應該寫女方的名字。但現在都不計較這個,可以寫男方的名字。但人家意思是車現在他們給陪,只給我們8萬的彩禮。我們家人不同意。兩方因為這個事情鬧的特別僵。因為我上大學還帶了助學貸款3萬元,現在畢業了就要還3萬塊錢了,這個助學貸款在我頭上呢。人家男方現在不承認這個,認為這個是我們之前就應該花的錢。不應該往彩禮里面算。所以彩禮的錢里面不給這3萬。我和男朋友現在因為這個爭執了很多。現在該如何是好?